
1,确认包括结欠货款、律师费、利息(截至2018年11月20日)等在内,东峡大通共应付凤凰自行车7191.61万元;
2,同意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扣划东峡大通被冻结款项(截至2018年11月20日)2804.05万元并支付给凤凰自行车。剩余款项分期支付。
本案调解书已经各方签署具有法律效力,凤凰自行车已于近日收到法院划转的东峡大通被冻结款项 2792.61 万元。
上海凤凰称,本次判决公司子公司凤凰自行车收回了部分应收款项,并就剩余款项与东峡大通达成执行和解协议,有效降低了应收款项的风险,亦将对上市公司损益带来一定的积极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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