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约大家都知道,是双方当事人基于意思表示合致而成立的法律行为。
智能合约是一个可以“望文生义”的词,即智能的合约,最初的理念是由跨领域法律学者尼克·萨博(Nick Szabo)提出来的智能。合约可以理解成“双方当事人基于意思表示合致而成立的数字形式的承诺”。举一些简单的例子,银行的自动还款,淘宝的自动收货确认交易,都是广义上的智能合约。由此,智能合约可以理解成,“在数字环境下,当一定条件被满足时,可以自动执行的合约。”其由三部分组成:1.达成协议;2.合约执行;3.计算机可读代码。
从上述所知,智能合约是可以脱离区块链而存在的机制。是的,没错,智能合约并非依托区块链而生,那为什么会和区块链紧密绑定呢?
在回答这个问题前,我们可以先思考一下智能合约的便利性。相比于白纸黑字签章具有法律性的合约,智能合约有个特性是——“判决”和“执行”是一体的,当判定即成,代码和系统将会按照合约中的条件自动执行。
举个例子,当有人欠你钱不还,你拿着欠条将他告上法庭,法院判决他该还你钱,但他却不肯还,当起“老赖”,受害者往往欲哭无泪无可奈何。智能合约很多时候就能有效解决这种问题。那么,为何智能合约在传统互联网环境下,无法扩大应用环境呢?——归根结底是“信任”问题。当年是个被欠钱的受害者时,你期望智能合约可以即时生效,那当在泛化的生活环境中,你是那个借钱的呢?用信用卡的自动还款来举例,你和信用卡达成协议——在还款日还款,那么还款日当天,当还款条件被满足(储蓄卡余额多于还款金额),计算机系统会自动完成这笔交易。银行推出的自动还款,我们会犹豫着接受,因为我们大多数人是信任银行的,如果是一个小商家或者普通网店又或者陌生人呢?人们往往会拒绝这种“智能合约”,没有信任机制,发生纠纷举证又困难,且数据容易被黑客更改攻击,不傻的话都会拒绝。
区块链技术的去中心化、不可篡改、公开透明的特性,恰恰可以为智能合约建立信任机制,不可篡改性保证合约内容不会被攻击和篡改,去中心化带来的全网备份记录能有效支持审计工作并且方便纠纷举证。此外,各个节点的有序工作还可以节约成本提高效率。
区块链为智能合约提供信任机制,而拥有信任机制的智能合约又为区块链的场景应用提供新视点和可能性。
因此,这是一场区块链和智能合约的互相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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