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字号是经过登记的企业名称中的显著部分,依法可以受到《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的保护,既然字号在企业名称获得登记后就可以受到法律保护,那为什么还有商标代理服务机构建议你将字号,尤其是显著性较强的字号申请为商标呢?标易先生(ID:dk22533)为你答疑解惑~
当前商标代理市场鱼龙混杂,不排除有少数商标代理机构通过夸大或歪曲专业词汇含义进行业务开展,比如:不分析字号的显著性和可注册性盲目建议注册;不论企业规模和主业及商业模式,动不动就建议全类注册等。
但客观来说,企业字号(尤其是显著性较强的企业字号)确实有进行商标注册的必要,因为企业字号虽受法律保护,但与商标的强保护相比,仍然有其不足之处。知识产权权利本身就具有权利多样性和功能综合性的特点,充分了解各种知识产权权利的特点和长短版,并善加组合利用,方能发挥最大的防护和进攻的作用。
一、相比注册商标,企业字号维权受影响力限制
如遇他人将自己的企业字号作为商标或字号使用而打算维权时,通常依据的法律依据是现行《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第二项“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企业名称(包括简称、字号等)、社会组织名称(包括简称等)、姓名(包括笔名、艺名、译名等)”。
如上述规定可知,并非所有企业名称(包括简称、字号等)都受到《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保护,而是只有“有一定影响”的企业名称(包括简称、字号等)才是受保护的对象。
但对于商标权利人的维权而言,原则上并不要求该商标具有一定的影响,只需要分析标识是否相同或近似、商品与服务是否相同或类似即可。
二、相比注册商标,企业字号维权受侵权人行业限制
一般而言,《反不正当竞争法》对字号的保护,通常都要求字号权利人与所谓的侵权人具有竞争关系(通俗来说就是双方属于同一行业或关联行业),就是说要看所谓的侵犯字号权的行为是否会导致字号权人市场竞争份额的减少。
而注册商标权利人在维权时依据的是《商标法》,《商标法》对于两者是否具有竞争关系却并无要求。
三、相比注册商标,企业字号维权受侵权人所在地域限制
与第一部分对应,所谓影响力的要求,另一方面的体现就是地域性,因为影响力与地域有着直接的关联,在不同的地域,企业字号影响力的有无和大小也是不同的。
注册商标的保护范围却不会考虑商标权人和侵权人的地域区别,注册商标的保护范围是我国全部地域,即使商标权人是在一个偏居一隅的小县城,也照样可以起诉千里之外大都市的商标侵权人。
四、相比注册商标,企业字号不能脱离企业而转让流转
企业字号作为企业名字,如同自然人的姓名,具有人身属性,不能转让给他人,自然也就不能用于变现或担保融资。
而注册商标却既可以进行转让,也可以采用质押的形式作为担保,进行融资。
五、相比注册商标,企业字号会随着企业消亡而消亡
企业字号与企业连同一体,如果企业哪一天注销了,字号也就不存在了。
但注册商标却可以在企业注销前甚至注销后进行转让移转给股东或其他人。
今天就先讲到这里,大家有什么问题可以添加标易先生(微信:dk22533)一对一免费咨询~
来源:知产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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