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先生觉得太贵,在工作人员推荐下花了1700元买了一部手机,获赠6500元话费,自己每月承担170元话费,合约期是5年。
5年到期后,欧先生想办理携号转网,工作人员称要支付53000元赔偿金。欧先生被告知,这个手机号的实效时间是3000年,欧先生称到那时自己都不在了。
电信客服表示,这是靓号终身制,转网需付53000元。值得注意的是,电信工作人员提供了一份欧先生当时办理靓号的协议,但未提及靓号转网的规定。
欧先生表示,《携号转网服务管理规定》规定,电信运营商不得无正当理由拒绝、阻止、拖延向用户提供携号转网服务。电信运营商不得擅自扩大在网期限协议范围,将无在网期限限制的协议有效期和营销活动期默认为在网约定期限,限制用户携号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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