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保监会深圳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七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对其作出没收违法所得29.1万元并罚款200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中国农业银行深圳市分行因经营性物业贷款被借款人关联房地产开发企业挪用,个人消费贷款资金、信用卡透支资金流向房地产市场,被罚80万元。
上海银行深圳分行因以贷款资金转存存单,并以存单质押发放贷款,被没收违法所得55755元,并处罚款50万元。
广发银行深圳分行因高管未经监管部门核准任职资格履职,个人贷款发放附加额外不合理条件,违规转让问题资产,被罚款1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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