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FF指出,这些记录可以让他们能够了解FBI使用该高度机密调查工具的情况。纵观历史,该工具一直遭到滥用。
据了解,NSL是一种行政传票形式,它允许政府获取通信提供商、银行和信用机构以及一系列其他公司客户的基本信息。然而,NSL的定义特征是,FBI可以在其信息请求中发出全面的禁言令,阻止接收者谈论他们的任何事情,包括他们收到NSL这件事情。
而自2001年以来,FBI已经发出了50多万份NSL,其中绝大多数都包含了这种无限期的禁言令。因此,公众对政府使用NSL的范围知之甚少。对此,EFF以及其他人长期以来一直认为,NSL的禁言令违反了《第一修正案》,并且该机构在2013年在该领域取得了胜利–将这种行为视为违宪。
对此,美国国会推行了一系列改革,其中一项条款规定,如果国家安全或其他重要的政府利益不再需要NSL禁言令,FBI就必须制定“终止程序”,取消NSL的禁言令。然而即便如此,FBI仍旧认为它可以发布无限期乃至永久性的禁言令。
针对FBI的这种做法,EFF在2016年提交了《信息自由法》的申请,对在申请无果的情况下,该机构对FBI发起了诉讼。
现在,加州北部地区的法官Vince Chhabria作出判决,这些文件必须公开。这位法官表示,FBI的说法是可疑的。他指出,每一封有争议的信函都应该公开。另外,法院命令双方就未来两周内公布NSL终止函的时间表达成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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