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时,USTR仍将阿里巴巴旗下淘宝网列为“恶名市场”。报告中称,尽管阿里巴巴在遏制提供并销售侵犯版权产品方面“采取一些措施”,但一些被侵权的企业表示,淘宝网上仍有“大量”假冒商品在销售,而阿里巴巴在消除假冒产品方面的程序“毫无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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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USTR仍将阿里巴巴旗下淘宝网列为“恶名市场”。报告中称,尽管阿里巴巴在遏制提供并销售侵犯版权产品方面“采取一些措施”,但一些被侵权的企业表示,淘宝网上仍有“大量”假冒商品在销售,而阿里巴巴在消除假冒产品方面的程序“毫无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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