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XD Media使用的“iPad”商标
早在2012年,RXD Media声称,该公司已在其“ipad.mobi”平台上使用“ipad”名称,这要比苹果推出“iPad”平板电脑早两年时间。RXD Media认为,苹果使用“iPad”名称会给消费者带来混淆。
今日,奥格拉迪作出了有利于苹果的裁决。而且,该裁决与美国商标审理与上诉委员会去年的裁定相一致。这意味着,该案件现在已经结案。
在此过程中,苹果还提出了一项反诉,称RXD Media侵犯了苹果的iPad商标,而法官奥格拉迪对此表示同意。他说:“侵权的证据是压倒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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