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是区块链和加密货币领域的先驱,也一直是该领域的重要参与方。虽然从世界范围来看,美国对区块链的监管态度是中立偏紧缩,但其紧跟着区块链的发展态势,还是值得关注和学习。国内已经正视区块链技术,并将其正式纳入监管体系,那么对美国相关政策的研究或许将是重要启发。
美国是联邦制,联邦和各州自成法律体系,联邦除在国防、外交和洲际商业等方面外,无统一的立法权,刑事、民商事等方面的立法权基本都属于各州。因而区块链相关的法律法规也多是由各州自主决策。各州根据本周的数字经济发展状况来制定监管政策,也造成了美国对区块链态度的多样化。
近来,美国州政府也是动作频频,想要尽快将美国区块链监管工作提上日程。
2018年12月7日,来自美国佛罗里达州和北卡罗来纳州的两名国会议员提交《2018虚拟货币消费者保护法案》和《2018虚拟货币市场和监管竞争法案》两项议案,旨在帮助改善加密货币的监管框架,降低价格操纵的概率;
2018年12月21日,美国议员Warren Davidson和Darren Soto提出“2018通证分类法案”,试图通过修改1933年和1934年的《证券法》,将数字货币排除在证券的定义之外,并且给予税收的低额豁免;
2019年1月12日,美怀俄明州的州立法机关通过“怀俄明实用型通证法修正案”和“金融技术沙箱”两项新的法案,旨在大件有利于加密货币和区块链创新的监管环境;
2019年1月18日,美怀俄明州议员和代表提议《数字资产现行法律》的法案呼吁对虚拟资产进行适当分类,同时,该法案也在为允许银行而非其他金融机构提供虚拟资产托管服务建立法律框架;
2019年1月23日,美宾夕法尼亚州银行和证券部门(DoBS)已发文澄清,加密货币交易所和相关服务提供商无需获得货币转账经营许可证即可开展加密货币转账业务;
2019年1月29日,美新罕布什尔州政府审核一项编号为NH HB270的法案,考虑在2020年将比特币支付费用和税收合法化;
2019年1月28日报道,美华盛顿州医院提出编号为SB 5638的《关于承认分布式分类账技术有效性》法案,该提案修改了《华盛顿州电子认证法案》中“目的和结构”以及“定义”两个部分并加以补充,可能编纂区块链中数字签名和许可证法条,以鼓励分布式分类账和区块链技术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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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近期的美国州立法工作,结合美国一直以来的监管趋势,可见,美国联邦和各州对待ICO的监管收紧,对待加密货币的态度略有放松,期望将其正式纳入到数字经济体系中,而对待区块链技术则是态度开放并鼓励创新的,此外美国对风险的管控也非常严密,依托于机构之间的协作监管,比如SEC(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批准或禁止某些ICO项目、CFTC(美国商品期货委员会)管控市场欺诈和资金操纵、FinCEN(美国金融情报机构)则负责交易所、联邦贸易委员会对消费者进行保护……等等,这种分工明确各司其职的做法值得国内借鉴,不过各个机构也会从自我立场而对同一项目产生不同的判断,这就需要各个机构之间的深入交流达成统一。
此外,区块链作为新技术和新概念,其相关衍生品也较为繁多,国内的监管机构应该加以重视并尽快跟进,国内《区块链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就是一个很好的开端;同时,还需要进行领域细分而区别对待,比如底层技术、DApp、加密货币、ICO虽然都是领域内,但是立足点和目的也是有明显差异的;再则,还要改变思维,监管并非杜绝,而是将其纳入正轨,因而监管也需要与时俱进,谨慎开放地对待,那么监管和行业必然将相辅相成,共同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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