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外媒报道,在第一日的法庭陈述环节,高通律师Robert Van Nest反驳称,高通在智能机市场本就无主导地位,他们与那些有着强大实力的手机巨头谈判时,过程也是异常艰苦。比如,其产品只出现在22%的华为产品(54%用自家芯片)和38%的三星产品(52%用自家芯片)中,何谈打压对手?
当然,法官是否采纳高通的这一观点有待观察,毕竟FTC强调的是高通在高端芯片领域的支配权,缩小到这一范围的话,比例可就不是高通给出的数字了。
一旦此案高通最终败诉,那么其赖以为生的授权计费业务将不得不做出重大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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