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单选择澳门版苹果手机
以“不是正品”为由起诉商家
2018年5月9日,赵先生在网上花6758元买了一部iPhoneX手机,存储容量64GB,版本类型为港澳台,还在留言栏备注要澳门版的手机。收到货后,赵先生通过IMEI/序列号查询,发现该款手机是苹果公司的官方正品,但他认为配备的耳机、数据线、转接头等都不是正品,而且手机无进网许可证。赵先生认为商家在销售过程中存在欺诈行为,应予以赔偿。
对此,被告商家表示,涉案手机没有质量瑕疵问题,不能以手机配件的问题来否认整个手机质量。而且原告下单时自己选择“澳门版”,原告还曾购买过其他苹果产品,被告商家认为原告理应知道澳门版的手机没有进网许可。
原告曾买过其他苹果产品
应知道澳门版产品无进网许可
法院驳回三倍赔偿请求
一审郫都法院审理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规定,国家对电信终端设备、无线电通信设备和涉及网间互联的设备实行进网许可制度。销售未取得进网许可的电信终端设备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由于涉案手机没有取得进网许可,这种销售行为违反了我国法律法规,而双方通过网络建立了买卖合同关系,因此对原告退货退款的诉请法院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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