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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圈“新秀”折戟 STO被指为非法金融活动

霍学文的表态让寒冷的币圈有了新的热度话题,但对如今的数字货币市场则无疑是雪上加霜。

STO,即证券代币发行,指的是以Token为载体的证券发行。相比于大多是币价已经跌去90%乃至“归零”的ICO(首次代币发行),STO有实体资产作为支撑,并主动接受监管以规避风险,但合规标准相较于IPO更低。

币圈“新秀”折戟 STO被指为非法金融活动

GVC引力资本创始人及CEO高建武曾在10月初表示,“STO是一个数万亿美元规模的市场”。但也有圈内媒体人对搜狐科技表示,STO这个模式本身没有什么新意,和ICO相比是换汤不换药。

美国是率先接受STO的国家,也是目前为止STO活动最为活跃的国家之一。10月12日,美国电商平台Overstock旗下的区块链子公司tZERO表示已经完成证券公开发行。除此之外,美国的正规交易所也开始打起了“数字资产交易”的主意,试图借STO的盛行入局数字资产交易业务。

纳斯达克CEO Adena Friedman在CNBC节目接受采访时表示,纳斯达克对于数字资产持有开放态度,将会考虑在未来提供数字资产交易,并正在策划推出一个专用于代币化证券的新平台。有媒体报道称,截止到今年10月25日,已有39个STO项目通过美国证监会审批,项目多是基于基金、房地产、股权等资产。

而区块链活动一向活跃的韩国在《数字Token发行指南》的政策表述中明确表示:数字货币构成证券型产品的,受证券法规监管。欧盟方面也表示,目前对于数字货币活动的监管较宽松,但要求券商保证招股书中的数据真实性和持续度,并对所承销金融资产负责。换句话说,只要是接受监管,无论是ICO还是IPO,都可被接受。

与美国、新加坡以及欧盟的“接受”态度不同的是,中国在监管层面的抵制态度十分明显。除霍学文“驱逐”的表态外,国家信息中心中经网管理中心副主任朱幼平也表示:境内STO的发行和销售应该属于首次代币公开发行的变种,是非法的,包括境外STO向境内销售也是非法的。

除中国外,泰国方面也显示出了对STO的反对态度,“在海外进行STO的泰国公司属于逃避监管的不法行为。”

但无论各方监管如何,STO还在延续着传统金融的规则和逻辑,完全舍弃了区块链“分布式数据存储”、“共识机制”、“加密算法”的特质。那么不“区块链”的STO,还有存在的必要性吗?

本文素材来自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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