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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评电动平衡车:“炫酷新秀”为何成“马路杀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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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面是行业兴起欣欣向荣,而另一面,“神器”也面临着界定不明、质量难保、虚假宣传等乱象,不少电动平衡车滑出“合规区域”、滑向“灰色地带”。陷入“身份困境”的电动平衡车,究竟该何去何从?

被动刹车,电动平衡车不平衡

闲来散心、周边购物……近年来,轻便易携的电动平衡车频频“火上热搜”,大有取代众多骑行工具、在社区周边“称霸”之势。然而,随着电动平衡车用户群体不断扩大,不少使用者因违规上路而造成安全隐患的案例也闯入人们的视线。

不久前,湖北孝感一女子脚踏电动平衡车上路时,与一辆电动自行车追尾相撞,造成道路交通事故,该女子倒地受伤,经抢救无效死亡。

这一悲剧并非孤例。近年来,类似事故在多地时有发生,电动平衡车使用者以儿童和青少年为主,事故多发生于机动车交织地段。当事人轻则摔倒擦伤,重则相撞身亡。

2020年11月,云南玉溪一小女孩在机动车道边骑行电动平衡车边看书。当其左转横穿马路时,与一辆后方驶来的黑色越野车相撞。事故造成小女孩多处软组织挫伤。

电动平衡车事故连连,除了与使用者不遵守交通规则有关外,还与平衡车本身“如何平衡”有很大关系。业内人士李先生说,在骑普通电动车时,人的手、脚和臀部都有着落,形成一个较为稳定的“三角结构”,能够保证用户充分控制产品。

“但电动平衡车与用户的接触点只有一个或两个,其本身没有手刹,只能靠陀螺仪来控制平衡和刹车,完全靠个人姿态的调整进行控制,出现突发情况时使用者很难在短短一两秒时间内及时做出反应。”

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秩序支队指导大队副大队长蔡霖峰介绍,近半年以来,天津市公安交管部门已教育、处罚使用电动滑板车、电动平衡车等上路行为近1400起。

新华社评电动平衡车:“炫酷新秀”为何成“马路杀手”?

“炫酷新秀”为何成“马路杀手”?

在“微出行”领域拥有一众“粉丝”的电动平衡车,为何屡屡“栽在”马路上?

——电动平衡车不是“车”。多位专家表示,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颁布较早,并未对电动平衡车进行明确界定。随着电动平衡车风靡全国,北京、上海、天津等部分城市目前已明确规定,电动平衡车不具备道路行驶权,不应作为一种交通工具上路使用,但不少城市还未将其纳入监管范围。

湖北省交通管理局二级警长柳张盛说,目前电动平衡车的界定处于“真空”状态。“针对电动平衡车上路现象,目前没有统一的惩罚标准,执法人员多按照滑行工具来处理,主要以劝说、劝导的方式来制止。”

——行业标准缺失。记者梳理发现,目前网络上销售的电动平衡车速度设定不一,部分电动平衡车设计速度较快,具有一定风险。

记者在某电商平台上搜索“电动平衡车”,随机选取15个不同品牌的电动平衡车产品统计发现,其中仅有1家所售的电动平衡车最高时速在10公里以下,此外有9家产品最高时速在10-15公里,4家产品最高时速在15-20公里,还有1家产品最高时速可达25公里。

蔡霖峰、柳张盛等表示,不少电动平衡车的速度已超过自行车速度、与电动自行车的骑行速度相仿。

——产品质量堪忧。上海市市场监管局2020年曾对电动平衡车质量进行过监督抽查,结果显示,产品不合格率高达65%。

在武汉某互联网公司工作的小朱说,前不久本打算购买一辆电动平衡车上下班用,但看到有人驾驶电动平衡车走坡路时,因车子驻坡能力不足直接摔倒在地,就打消了购买的念头。

李先生表示,由于行业仍在兴起初期,业内企业良莠不齐,一些小厂商不比品质、只比价格,直接组装零件售卖,小型“作坊”和企业以次充好,可能造成产品质量把控不严、扰乱市场等现象。

新华社评电动平衡车:“炫酷新秀”为何成“马路杀手”?

规范治理需多方合力

为了跟上电动平衡车这一新兴行业领域的发展步伐,在各类条例规定中帮助其“明确身份”势在必行。多位受访专家表示,相比“交通工具”或“儿童玩具”,将电动平衡车定义为“场景化的娱乐运动器材”或“滑行工具”或更加准确。

此外,随着网络平台、电商业态的快速发展,产品质量、虚假宣传等问题也值得关注。“特别是微商具有‘亦商亦友’的特征,销售行为隐蔽、出现问题取证较为困难,他们销售的商品也大多具有自用和售卖的双重属性,界定起来有一定难度,需要持续关注探讨。”天津财经大学商学院互联网信息与用户行为研究中心主任陈旭辉说。

多位专家表示,销售企业应该严把质量关,选择正规品牌厂家进货,并索取同型号同批次产品的质检报告,不得以“出行代步神器”“适应各种路况”等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认为电动平衡车是交通出行工具。陈旭辉认为,未来需要持续参考实际案例完善法律体系,对电商平台销售细节进一步规范。

专家建议,相关企业在设计时应充分考虑交通安全因素。“一方面对骑行里程进行控制,另一方面,电动平衡车的最高速度最好控制在每小时10公里以内,甚至控制在每小时五六公里,比步行速度略快即可,以免产生危险。”李先生说。

蔡霖峰等建议,为预防电动平衡车、电动滑板车上路潜在的交通事故隐患,各地应进一步加大治理力度,常态化对电动滑板车、平衡车等非道路车辆或者滑行工具上道路行驶等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同时有针对性地强化交通安全宣传,重点对交通参与者使用非道路车辆或滑行工具进行教育劝导,减少此类车辆违法上路多发的现状。

本文素材来自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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