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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朋友圈代购:即将消失的繁荣

微信朋友圈代购:即将消失的繁荣

电商法要求,将对代购、微商等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加强监管,从业者必须进行登记以及依法纳税。

按照新法,假如,你是一名代购,你准备在某个电商运营平台开店做生意,那么首先你需要在工商局进行工商登记,拥有营业执照,比如:注册有限责任公司、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等等。若注册卖家没有行政许可/销售资质,平台将有权报送相关管理部门进行处罚。

第二,若卖家/代购销售的是特殊类商品,则还需要获得相应行政管理部门的行政许可资格,如销售食品,则需办理相关食品流通许可。值得注意的是,新法明确指出,无中文标签,未通过国家认监委认证工厂生产,未获取配方注册证的婴幼儿配方奶粉不得在网络平台销售等等。第三,电子商务平台运营者,对于卖家而言,有责任和义务,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备纳税信息。

也许明年的代购准入门槛将会更高,高利润的时代一去不复返,而许多代购人士都认为明年将进入行业严冬。

据艾瑞咨询,我国网络购物零售额从2007年的560亿元发展至2017年的60800亿元,年复合增速约为56.78%,增速远高于线下渠道增速。不少业内专家认为,随着网络经济的发展壮大,一方面自然人网店营业额飞速增长,一方面假冒伪劣、违禁品的大量销售通过自然人网店进行,游离于政府监管之外。因此,个人网店是否要纳入登记范围、是否推进线上线下平等问题的呼声越来越高。

“电商法是我国电商领域的首部综合性法律,是一部适应时势的立法,明确规定了电子商务各方主体的合法权益,规范电子商务行为和保障消费者权益的原则贯穿始终,是对电子商务健康可持续发展的重大促进。”北京泰和泰律师事务所律师司阳告诉环球网记者,刚开始的时候,电子商务初期,所谓的代购所谓的销售大家持一种包容的态度,通过电子商务的发展,也出现了一些问题,也需要引导和规范,所以我们对一种新的东西要有包容和审慎,又要有合理的引导和适当的规范。

在北京市法学会电子商务法治研究会会长邱宝昌看来,一直以来,在电商平台开一家代购网店并不需要进行工商登记,朋友圈里的“微商”更是零门槛。然而随着电子商务的发展,也需要对此类电子商务经营行为进行引导和规范。

不过邱宝昌也表示,该条规定在实务操作过程中的难度可谓不小,尤其是对于行政许可的核验,由于主管机关不开放官方验证通道,如果商家上传了一张伪造的行政许可,而平台又没有验证渠道,日后商家出了问题,平台是否要承担责任,这一问题还不明确。

但可以预见的是,尽管电商法的出台会对代购行业造成一定冲击,但代购行业繁荣背后催生出来的假货、刷好评等问题也会在一定程度上被遏制,整个海淘市场的竞争在今后也会更加公平。

本文素材来自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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