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代表人下落不明,公司无财产可执行
11月27日,在途歌维权群中,有多位上诉原告表明自己接到了海淀法院执行局的电话,对方表示“法院财产调查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线索,如果不能提供新线索,将终结本执行程序。保留原有强制措施。终本之后发现新的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可随时申请恢复。”
尽管对方表示只是“程序性报结”,但多位原告仍难以接受,特别是需要原告来提供财产线索时,有人吐槽“我们怎么会知道他转移资产的线索?我们上哪里找这样的线索?”
红星新闻记者也通过一名原告联系了海淀法院执行局。一工作人员回复,执行之后,查了公司名下涉案的案件数量众多,但公司名下没有登记在册的房产和车辆,银行卡账户也没有剩余可控金额。所以“无财产可供执行”。
“公司是倒闭状态,有大规模退押金的,上百件都没有执行回来。”另据上述工作人员透露,他们也调查过公司注册地,但发现已不在原址经营。
企查查显示,北京途歌科技有限公司的失信信息33条,被执行信息93条,该企业法定代表人石玉莲、股东王利峰被列为限制高消费人员。值得注意的是,王利峰是途歌公司的创始人,原法人代表。
途歌公司已经成为最高人民法院公示的失信公司,今年7月,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向王利峰下发了限制消费令。
但在7月22日,途歌公司主要成员进行变更,4位董事1位监事全部退出,董事长王利峰不但退出,还将法人代表变更为石玉莲。
而对于此番操作,红星新闻记者也咨询了执行局的工作人员,对方表示,因王利峰已不再是法人代表,对他无法采取措施,只能限制新的法人代表。
多位原告认为这是“金蝉脱壳”。上述工作人员表明,他们联系不上王利峰,法定代表人也下落不明。“现在都是民事纠纷,法院现有调查手段、执行手段有限,只能调查公司财产,法人个人财产都不在调查范围内。”
举证难,退押金也难
天册(北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李岩告诉红星新闻,目前对原法定代表人的追究,现法律是空白的,可以尝试追究原股东或发起人,但这条途径的可操作性也不高,主要原因是举证困难。
“追加确实是一种办法,但对于申请人来说很困难,难举证,责任分配太难了。”李岩说,追加举证在于能不能提供线索或财产转移路径,但老百姓参与商事行为的民事纠纷很难追溯。“除非这个公司有刑事案件,由公安机关调出所有材料,才能查出银行转账记录,有出逃资金行为的话,可以追加举证。”
除了举证难,执行局的工作人员也向红星新闻记者解释了追加的流程。一方面是追加周期很长,从立案到审完大概半年时间;另一方面,即便追加成功,也不一定能执行到相关钱款。若钱在别人名下,依旧是终本结果。
此外,也有原告提议申请公司破产程序。上述工作人员告诉红星新闻,该途径周期较长,申请人需要提供金额担保。在债权人很多的情况下,最后根据债权比例和数量平均分配,按比分配。
李岩表示,如果是分配的情况,还押金并不具有优先性。同时申请企业破产对现法定代表人的任职会产生影响,但对原法定代表人影响甚微。
“如果信用体系完善的话,对原法定代表人是有影响的,但目前国内信用体系还未完全建立。”李岩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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