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公布了二审判决书对于乔丹与中国乔丹体育商标争议案,乔丹要求撤销乔丹体育的争议商标的上诉理由依据不足,法院不予支持。
2016年,最高人民法院判决乔丹体育对争议商标“乔丹”的注册损害乔丹在先姓名权,违反商标法,撤销一、二审判决,判令商标评审委员会重新裁定。法院同时认定拼音商标“QIAODAN”及“qiaodan”未损害乔丹姓名权。
资料显示,乔丹体育成立于2000年,主要从事乔丹品牌运动鞋、运动服装及运动配饰的设计、研发、生产和销售,已成为中国运动服饰行业的领先品牌。
本文素材来自互联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