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信息内容服务平台应当加强以人工编辑、机器算法等方式推荐、呈现信息环节的管理,营造积极健康的版(页)面生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重点环节(服务类型、位置板块):
(一)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首页(屏)、弹窗和重要新闻信息内容页面等;
(二)互联网用户公众账号信息服务文章列表标题、封面图及精选、热搜等;
(三)微博客信息服务热门推荐、榜单类及基于地理位置的信息服务板块等;
(四)互联网信息搜索服务热搜词、热搜图及默认搜索等;
(五)互联网论坛社区服务首页(屏)、榜单类等;
(六)互联网音视频服务首页(屏)、发现、精选、榜单类、封面、弹窗等;
(七)网络文学(动漫)服务首页(屏)、精选、榜单类、封面等;
(八)网络游戏服务场景、角色、道具及公共聊天室等;
(九)生活服务平台首页(屏)、热门推荐等;
(十)电子商务平台首页(屏)、推荐区、商品列表封面等;
(十一)移动智能终端预置应用软件首屏、推荐区、弹窗等;
(十二)以未成年人为服务对象的网络信息内容服务。
此外,征求意见稿还要求鼓励网络信息内容服务平台开发适合未成年人使用的模式。网络信息内容服务平台提供网络游戏、网络文学、网络动漫、网络直播、网络音视频及其他各类服务时,应当采取措施防止未成年人接触违法和不良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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