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这一诉讼指控谷歌对40岁及以上的求职者带有系统性歧视。该案主要原告之一Cheryl Fillekes表示,她曾接受过谷歌四次的面试,但由于年龄原因她从未获得过任何职位,尽管她有资格得到职位。
对此,谷歌否认因年龄问题故意歧视原告或任何求职者。这家公司表示,它在努力创建一个具有包容度的工作场所,并通过采取强有力的政策反对任何非法的歧视行为。
当地时间上周五,加州北部地区联邦法院的一名联邦法官对这一案件进行了裁决。据称,扣除律师费后参与集体诉讼的227人每人将得到约3.5万美元的和解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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