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道显示,阿里巴巴正在考虑通过第二次在香港上市筹集200亿美元资金。此次上市是为了多样化其融资渠道及提高资金流动性,但香港二次上市计划尚处于初步阶段,可能会有所改变。
阿里巴巴在赴美上市之前也曾考虑过港股,但由于港交所不认可合伙人制度,赴港上市落空。去年初香港准备接纳双层股权结构的公司上市时,阿里巴巴集团创始人马云曾公开表示,公司将“认真考虑”在港交所上市一事。
阿里巴巴和港交所的关系始于2007年。2007年11月阿里巴巴旗下B2B公司登陆港交所,共募资116亿港元。挂牌上市后,公司股价曾飙涨至发行价的3倍,成为当年的“港股新股王”,近千名阿里员工因此成为百万富翁。但紧随而来的金融危机,使得阿里B2B公司股价一路暴跌;再加上C2C市场扩大、B2C领域再度勃发等多重因素影响,2012年,阿里B2B公司选择私有化,退出港交所。
2013年,阿里巴巴集团希望以同股不同权的合伙人制度在香港上市,但由于港交所不认可合伙人制度,亦不接纳同股不同权机制,阿里赴港上市最终遭遇碰壁。
在美股市场,阿里巴巴上市受到追捧,承销商完全行使超额配售权,让其融资总额最终达到250亿美元。港交所相关人士对失去阿里巴巴曾多次表示遗憾:香港前财政司司长梁锦松曾表示,没有让阿里巴巴在香港上市是个很重大的错误,港交所CEO李小加也在公开场合表示因错失阿里而遗憾。
2018年4月30日,港交所修订后的主板《上市规则》正式生效,这意味着港交所将对新兴的三类公司打开大门:同股不同权结构公司;未有收入的生物科技类公司;将港交所作为第二上市地的公司。《上市规则》生效后不久,小米以同股不同权模式申请在港交所上市。随后,美团、映客、宝宝树等科技公司也先后赴港上市。
目前多家公司都已表示希望参与国内的证券市场,阿里巴巴方面曾公开表示:“我们在去美国上市那一天就说过,只要条件允许,我们就会回来,这个想法从来都没有变过。”网易创始人丁磊则表示,会考虑回A股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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