似乎现在,智能电视开机广告,成了消费者不得不接受的潜规则。关键是,很多品牌的智能电视根本没有关闭选项,买的时候也很少有提醒。
差评君收到的几个大厂的广告刊例里,发现智能电视上可置入的广告形式简直异彩纷呈。
“ 霸占用户第一视线”、“ 大屏畅爽”、“ 强势曝光”、“ 一网打尽”。。。
智能电视这一亩三分地儿,已经成了广告曝光的重量级展位,目前已知的智能电视已经有15 个常规广告位在卖,包括:
开机、视频前贴、关机、应用启动、智能识别、AI 语音互动、屏保、霸屏、全局弹幕、频道入口、专题、推荐位、活动、商城、游戏场景。
品牌方甚至还可以打包,达成“ 轰炸机式”的广告效果。
在一个传统电视机品牌的刊例手册里,差评君的确找到了一个叫“ 全链轰炸机”的方案,包括开机、精选焦点大图、信息流、应用开屏、贴片、定制屏保等。还可以可指定人群、频道、区域、频次定向投放。
好么,视频App 广告很烦,大不了卸载了之,但这电视机,我总不能砸了吧?
放广告都是为你好
为了看看市面上的智能电视到底有没有广告,各品牌有对此种营销行为作何解释,差评君特地在电器城走了一遭。
创维、海信、PPTV 等品牌销售人员无一例外地告知我:“ 智能电视都有广告,开机广告不能去除或跳过。”
而长虹的销售大哥,矢口否认自家电视有开机广告。好在我回去后又向各大厂的客服求证,长虹客服这么说:
开机都有15 秒左右的广告,没法跳过。
我又询问了其他几个大厂,康佳客服表示:
“ 开机的时候需要一段时间等待系统启动,为了丰富开机单一枯燥的空白时间,我们设计了开机画面,有新影片上线、电视机升级或其他优惠活动的时候都会在开机时通知您。”
创维客服说:“ 每次开机进入智能系统都有固定的启动时间,这个时间段内避免长时间黑屏等待,会有插入宣传。”
简单说,“ 我们这都是为你好”。
海信客服还苦心奉劝:“ 谁开电视也不会因为十几秒着急看的,这个我感觉是无所谓的。”
只有在索尼专柜,对方说:“ 索尼本身就是这样,开机无广告。那些国产的哪能跟大法相比?我们只卖电视。”
在广告业,到智能电视上卖广告确实是一门蒸蒸日上的好生意,说白了,它是一个全新的流量入口,逻辑很简单,流量带来广告。
这时要引入一个新名词,“ OTT ”,Over The Top,指内容或服务建构在网络基础服务之上,“ OTT端”通常指智能电视或机顶盒。
AdMaster 数据显示,2016 年一季度到2018 年二季度,OTT 端广告曝光增长了近10 倍。2018 年上半年OTT 端广告份额比上年同期增长了7.3%,移动端只有3.6% 的小幅上升,PC 端则下降。
《 2019 年中国OTT 发展预测报告》称,2018 年中国OTT 广告规模倍速增长,伴随非开机资源扩展,今年有望达109 亿元。
令人眼馋的广阔市场。
180 万一天的广告位
那么,广告卖给了谁?谁拿到了钱?
第三方数据公司秒针的数据显示,2018 年热衷OTT 端广告投放的品牌有宝洁、百胜、可口可乐、达能、百事食品(中国)、欧莱雅、人人贷和上海通用等;金融、美妆和服装类广告主对OTT 投放最认可。
利益分成上,开、关机广告、屏保等系统层资源在传统厂商手上,视频贴片、应用开屏等内容及应用层资源在内容提供、应用开发者手上,它们按比例分成广告收入。还有,七大牌照商及广告代理也参与分成。
说起来,乐视还是国内第一个发现电视开机广告这个“ 金矿”的。
乐视电视开机广告2017 年卖到180 万元/天。那时,贵州茅台在《 新闻联播》前投放的20 秒广告,一年5 亿元,平均一天也不过136.98 万元。
若一年按365 天计,且每天都有投放,那仅开机广告一年就能给乐视电视创造6.57 亿元收入,完美诠释了这个入口的“ 价值”。
2013 年,乐视推出3 款主打性价比的智能电视,宣告进军电视业,提出在开机时加入广告。当时的乐视副总裁梁军说,开机广告只是先期尝试,以后智能电视上“ 每个地方都可以卖”。
很快,乐视成了小米、PPTV、暴风、微鲸以及创维、海信、康佳等传统厂商的学习对象。
它们意识到,不仅是硬件,更重要还有内容,于是,与爱奇艺、优酷等合纵连横。当然,它们也学会了卖广告。
差评君从广告代理那儿了解到,按CPM 付费——即以广告每显示1000 次为单位收费,创维、康佳、长虹、海信的开机广告售价均为360元/CPM,乐视仅300元/CPM,素材是时长15 秒的视频。
当然,广告主可以延长一倍时间,但钱要付双倍。
比广告更赚钱的,是用户数据。
开机广告只是冰山一角,相较4.7 个小时的日均每终端开机时长( 来自奥维互娱《 2019 年4 月OTT 大屏用户行为月报》),它并非是OTT 广告的主战场,只是厂家挖掘电视硬件广告潜力的开始。
当广告业席卷硬件产品,“ 精准营销”的概念应运而生,大数据的加持,收集多维度的用户数据顺理成章,配合上算法,就能对用户有更深的理解。
针对性的广告“ 有的放矢”,广告商就能在市场更具竞争力,广告主满意了,就可以卖更高价格的广告。只是这个数据“ 精准”的程度,令人惊讶。
为了解它们如何使用用户数据,差评君查了下几家大厂公布的几项发明。
海信旗下的青岛聚看云科技有限公司有项发明,叫“ 用户画像生成处理方法、装置及电子设备”,它提到“ 获取用户正在观看的视频内容和观看时长。”
( 对于数据的使用,厂家在购买前并没有隐私政策和用户协议供消费者查看)
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的“ 视频播放中呈现商品信息的方法及装置”专利提到,无论用户是否登录账号,都可以通过IP 地址获得历史评论、浏览历史,以及浏览、搜索记录、购买记录等网络消费数据等。
目的是根据用户偏好,在视频播放过程中推送商品信息。
中国网络电视台旗下未来电视有限公司的“ 面向家庭用户的用户画像构建方法及装置”发明,则提到了采集预设时间段内的多媒体播放数据,来预测家庭成员结构。
查阅过程中,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和乐视控股(北京)有限公司有两项公布的发明勾起差评君的好奇。
其中“ 一种基于用户情绪识别的视频评价方法和装置”写道:
例如在客户端可以设置一个视频采集装置,在用户打开视频后自动开启或者提示用户是否开启该视频采集装置,待视频采集装置开启后,通过视频采集装置采集用户的表情动作,并通过表情识别技术识别表情动作对应的情绪,并采用文字化或数字化的形式生成情绪标识,与对应的时间一起生成情绪数据发送至服务器;客户端在发送情绪数据的过程中可以不保存或上传拍摄的用户表情动作图片。
专利称,现有的手动评分是“ 单一的、笼统的”,且“ 依赖用户主动操作”,“ 评价信息收集的广度也有现实的限制性”,然后总结,“ 视频内容提供者有必要主动地获取用户的评价。”
另一项“ 广告数据匹配方法、装置及系统”讲了怎么分辨性别、年龄:
(客户端)按照预设周期获取受众的图像数据。其中,为了能够提高用户体验,客户端在开机之后,可以以一定频率通过摄像头拍摄当前受众的图像,并处理、分析所拍摄的受众图像的图像数据,以便于将受众的图像数据作为广告服务器匹配广告数据的基础。。。本方案中所述客户端可以但不限于智能电视和车载系统,并且在向广告服务器发送受众的图像数据时,可以将IP地址及自身的属性信息一并发送。。。客户端将在接收到广告服务器发送的广告数据之后,可以在适当的时间和适当的位置播放广告数据对应的广告。
基于这些专利,差评君似乎可以这么理解:只要打开智能电视,我看了啥,看了多久,喜欢看啥,家里有几个人看了,是男是女,年龄多大,都可以被监测,成为广告商的数据来源。如果有的智能电视还装了摄像头,那么我看的时候高不高兴,也会被洞察的一清二楚。
只是,这些数据收集是否以合理方式取得授权?能否拒绝?
这些数据是否会被其他人看到或滥用?是否会在限定期限后被永久删除?
在智能电视一贯宣传中,有许多类似“ 让想象发生”的广告语,这可能更是主体差异传达的一种盲目乐观的态度。说实在的,我能想象的,是不尽如人意的视听体验,还有被窥探、被以各种形式塞进生活的广告支配的风险。
诚然,我们理解在硬件厂商利润日薄的情况下,广告成了新的利润渠道,问题是,在技术和互联网助推下,广告曝光是否超过了必要水平呢?
《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十四条明确规定:利用互联网从事广告活动,适用本法的各项规定。 利用互联网发布、发送广告,不得影响用户正常使用网络。在互联网页面以弹出等形式发布的广告,应当显著标明关闭标志,确保一键关闭。
开机广告若无设置关闭或跳过选项可能违反广告法。
差评君还发现,小米、海信、创维、夏普在天猫的商品详情页用黑色或灰色的小字注明“ 电视含开机等形式的广告”或“ 开机时的广告视频不能删除、更改”字样;长虹等未在产品详情页面作类似说明。这可能构成对消费者知情权、自主选择权的侵犯。
顺便提一嘴,有“ 机灵”的厂商会在15 秒开机广告的最后5 秒提示“ 关闭”,说白了,我还得看10 秒。
那么法律上,你说它到底设置了关闭或跳过选项了吗?
“ 其实,我只是想简简单单的看个电视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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