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作为国内两大高校之一行政法学专业的博士生,关注和研究政府行为已经近十年,对政府工作思路和执行过程有一定的研究心得。本文为作者结合专业,就官方的态度谈一点看法,既不唱多,也不唱空,就事论事,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
政府监管ICO
8月24日国务院同时公布两个文件,《关于进一步扩大和升级信息消费持续释放内需潜力的指导意见》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条例”)。另一份网上流传的《比特币交易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已经被证明为伪造。
要提前说明的是,政府发布出来的文件,每一个字一般都是字斟句酌,在内部经过反复讨论后才公布的。所以宁可过分解读,也强过没有读懂。也许未来的“财富密码”就藏在其中。换句话说,看文件,得学会抠字眼,不仅要听故事,还要听出故事背后的故事。这是法学或公共管理学专业的必备技能。下面我简单介绍一下自己从这两份文件中读出的“内容”。
第一个文件是政策文件,代表了官方在这个领域的施政方针,一经下发就开始进入执行阶段。第二个条例是行政法规,目前还处于征求意见阶段,不具有法律实效。两份文件,前一个是蜜枣,后一个是大棒。简单的说,第一个文件告诉你国家想要的是什么?后一个文件告诉你,国家不想要的是什么?个人认为,这两个文件中,政府的态度可以概括为一句话:大力发展区块链技术,谨慎对待数字货币。
以下详解:
一、指导意见解读
指导意见总共5300多字中只有一处提到了区块链技术(“鼓励利用开源代码开发个性化软件,开展基于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新技术的试点应用。”),是正面表述,结合之前的《“十三五”国家信息化规划》来看,国家发展区块链技术的决心是坚定的。这是普通人都能看出来的。
比这更有价值的是,政府在其中提到了要重点促进四个领域的信息消费——生活类信息消费、公共服务类信息消费、行业类信息消费、新型信息产品消费。具体什么意思,文件里写的很明白,可以自己去看。对币圈的价值是,在币种布局时,应当优先考虑涉及这四个领域且已经落地或近期有望落地的币种。它意味着,在未来的监管中,这四个领域的价值币种更有可能被监管层认可,甚至得到政府支持。此外,在这份文件第21项还有这样一句话“鼓励各地依法依规采用政府购买服务、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等方式,加大对信息消费领域技术研发、内容创作、平台建设、技术改造等方面的财政支持,支持新型信息消费示范项目建设。”这意味着政府可能对未来符合上述条件的区块链项目提供财政扶持。中国过去三十年的发展经验告诉我们,跟着国家走,吃上的也许不是最大的肉,但绝对不缺肉吃。所以,在监管已经近在咫尺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的币种应当重点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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