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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家】币圈骗局(下):揭秘100个传销币事件详情始末

以下为100个传销币事件详情始末,由链得得App编辑整理:

51、中华币

2016年,姚琪宏等11人以“中兴同寿公司”的名义,以销售“中华币”赠送SOD产品为幌子,通过制定会员制度和奖金制度,引诱他人为获得高额返奖而不断发展下线会员,骗取他人财物,扰乱社会经济秩序。

至案发,该传销组织已形成了包括常德在内的,遍布全国的会员网络,后台数据中会员层级达500多层,下线会员逾50000多人,涉案金额达2.6亿余元。

52、米米虚拟货币

不法分子在国内或国外注册成立空壳公司并设立网站,大肆宣传虚构某种“虚拟货币”的价值,捏造博彩、娱乐、医疗等实体项目,以多至百倍收益的“高额返利”为噱头,鼓励会员以开拓市场、与人共享等“拉人头”的方式赚取回报,不断吸纳会员会费达到敛财目的。

53、FIS

2016年3月底,周敏燕、陈伟娟将“FIS第一世界金矿”大肆宣传,陈伟娟回到仙居后,积极宣传FIS项目,并邀请讲师到仙居为投资者授课介绍FIS项目。

该项目运作方式为:新人投资1000元至50000元不等,可得到相应的矿主资格,即投资1000元为1级矿主,3000元为2级矿主,5000元为3级矿主,10000元为4级矿主,30000元为5级矿主,50000元为6级矿主。投资的钱一半用来购买挖矿机,一半为金币。1000元钱投资款可以购买一台挖矿机,依次类推,挖矿机每天能挖金币,挖到这部分金币可以卖给下线兑换现金;

另一半金币可以产生所谓“静态心益”,用于复投(注册新的下线账号)。推荐新人加入可获得相应比例推荐奖、对碰奖等,并向投资者宣传三个月回本,六个月能获得投资款五倍利益,以高额回报和佣金为诱饵,引诱他人发展下线。

2016年4月左右至7月左右间,陈伟娟通过上述方式直接或间接发展下线40人许,层级为10层左右,共收取下线投资款120余万元

54、世界云联云币

世界云联“云币”传销组织做了一个“大局”。在该组织中,头目王某争成立陕西华尔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后,招聘多名员工,成立了财务部、技术部、客服部、宣传部、审核部等部门,各部门分工合作,在王某争的安排下维护公司正常运转。

其中,头目王某争策划成立世界云联网络传销平台及传销模式、虚构宣传内容并招聘骨干成员;头目万某负责整个传销组织的财务工作,管理会员费并给会员返现,根据王某争的安排出面注册新公司,积极协助组建传销活动管理层;头目于某负责技术部的管理,修改网站信贷系统使其具备充值返币功能并形成层级,对网络后台进行维护及对会员错误信息进行修改等。

警方介绍称,王某争是一个极其善于包装的掌控人,为了让加盟者对公司深信不疑,他将在深圳和西安繁华地段租赁的办公用房装修的极其奢华,走进公司,仿佛置身于迷宫中,每年的租金近百万元。多数加盟者被这种假象所迷惑,觉得他们真是事业有成、飞黄腾达,以至于全国20多个省市400多万人怀抱着发财梦,纷纷投资加盟了“世界云联”。

“世界云联”还有专门的宣传团队,自封讲师,到全国20多城市到处游说讲课,宣称只要加入“世界云联”,将引领你走向人生巅峰,以达到他们榨取钱财的目的。

55、利物币

2015年12月底,孟文雅参与投资利物币项目,对外宣称:利物币是德国磐石基金开发的第二代虚拟货币。如果要投资利物币,投资者可以进入利物币官方网站进行注册申购,一名投资者最少要交600元人民币才能获得购买1000枚利物币申购激活1台矿机的资格。

在投资利物币项目后,传销者积极通过发微信朋友圈、建微信群、打电话、口口相传等方式向亲戚、朋友、同事等宣扬利物币投资模式并鼓励他们加入该项目,又在游仙区层峰茶楼、东津桥头茶楼坐班宣传利物币相关投资及获利方式,并在上述茶楼接待前来咨询的投资者,收取投资者费用后在利物币官网为其进行注册并激活矿机、同时回收下线的利物币进行返利、并免费给投资者提供茶水。

利益来源就是自己激活矿机生产出来的利物币以0.6元价格出售,时间越长、产值越大,利物币只能买卖给自己的上下线,每个利物币投资者直接下线只能发展三人,发展的下线可以继续发展下线,新发展的成员,发展9层即可享受管理奖,每天会给上线返利利物币,并鼓励投资者多在熟人、亲戚、朋友中宣传利物币、发展人员。

截止2016年5月底,杨某不再回收利物币投资者账号中激活的利物币,利物币投资链崩盘,大量投资者损失无法追回。

56、维卡币

2015年6月份,苏毅、张轩经介绍加入网络虚拟货币维卡币传销体系,以其经营的中山市东区水云轩鲜榨灵芝店为传销窝点,结伙对外推广、宣传维卡币,夸大投资维卡币的盈利前景及合法性,隐瞒维卡币无法自由兑换现实货币的事实,引诱他人购买“条码”注册会员账号,以此获取加入资格并继续发展他人参加,按照发展顺序组成上下级关系,以下线直接或者间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和返利的依据,骗取财物。

57、马克币

2015年7月份,于某、杨某经杨芳介绍加入挪威马克币传销组织,以缴纳150欧元至25000欧元不等的金额购买虚拟马克币筹码能够参与分红、升值为诱饵发展会员,并以发展会员的数量、会员投资金额作为计算返利依据,引诱参加者继续介绍和发展下线形成层,最终于某某、杨某发展了30余人形成三层级以上。

58、善心币

2015年以来,陈先锋等人借鉴云互助的多级虚拟资金盘模式,授意技术人员研发改进成为互助模式加级差模式合成的新型传销模式——“善心汇众扶互生会员系统”(又称“善心汇新经济生态系统”)。

2016年5月28日平台1.0版本正式运营。善心汇会员登录平台的主要功能是其中的共享互助系统。玩家必须要花费300元购买“善种子”激活账号(变相收取会员费)才能成为系统的会员。

为发展下线又同时制定静态与动态提成收益运营模式。其中静态提成收益模式是指:会员激活以后,可参与静态模式布施(又称赠与,即打款给其他会员),根据会员打款的金额分为特困、贫困、小康、富人、德善、大德六个不同的“社区”(投资档次),投资金额从1000元到1000万元不等。

动态提成收益模式是指:善心汇会员每发展一名下线,可以拿到该下线参与静态投资金额的6%作为奖励收益(也叫管理奖),但是实际只能提现3%,还有3%转为善金币,会员不收取第二代下线的奖励收益,但可收取第三代下线参与静态投资金额的4%的奖励收益,依此类推,会员可以拿到1代(6%)、3代(4%)、5代(2%)奖励机制,形成善心汇公司独有的“跳级、分润奖励机制”,以吸引会员不断发展下线。

截至2017年7月24日,陈先锋下级会员13层7000余人,已支出善种子3363个,剩余善种子1个,已支出善心币22063个,剩余善心币1个,已支出善金币350400个,剩余善金币0个,管理钱包已支出173200元,管理钱包剩余216826元。

59、无极币

2013年5月,吴某、潘某在香港成立无极币集团公司,并建立了无极币网站,该公司没有任何实际经营活动,以投资开发无极币等虚拟货币为名。

在我国内陆通过网络宣传、讲课、介绍等方式不断发展下线,共同组织、策划、开发无极币,要求新会员必须经老会员推荐或者填写推荐人,缴纳一定的资金购买无极币才能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的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间接成为上下线关系,以发展人员可获得静态奖、动态奖(直推奖、对碰奖、七代奖)、领导奖(福利奖)为诱饵,通过无极币拆分和买卖获取利润,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钱财。

截止2016年4月,其传销骨干何森洪共收取传销资金2458.39万元,蔡荣祈共收取传销资金810.87万元,于郁文共收取传销资金501.17万元。

60、ATC

不法分子在国内或国外注册成立空壳公司并设立网站,大肆宣传虚构某种“虚拟货币”的价值,捏造博彩、娱乐、医疗等实体项目,以多至百倍收益的“高额返利”为噱头,鼓励会员以开拓市场、与人共享等“拉人头”的方式赚取回报,不断吸纳会员会费达到敛财目的。

61、IPC

2012年年底,叶影彤经介绍加入“IPC国际集团”网络传销,随后发展了贵港市覃塘区三里镇的居民谢某。

其以推销“IPC国际集团”B计划、珠宝计划项目为名,以只要入股18870元或16900元后即可每月获得高额分红为诱饵,在覃塘区大力发展他人加入“IPC国际集团”网络传销,并以直接推荐一人加入可获得960元提成,推荐人再推荐他人加入可获得16元的领导奖作为计酬依据,形成上下线层级关系。

2014年9月份,谢某1在覃塘区直接或间接发展了至少6人参与了“IPC国际集团”网络传销,吸收并向其上线叶影彤转移了大量的传销资金。至案发时止,被告人叶影彤发展的直接或间接下线累计超过三十人且层级在三级以上。

62、中央币

2016年,王某从盛宝集团李某宝处购买了中杉数字市场有限公司,并开始发行名为“中央币”的虚拟货币。

中杉公司主要通过召开招商大会,派讲师到各地讲课,并利用互联网、微信平台等方式推广“中央币”,以邀约他人购买“中央币”为幌子,引诱他人缴纳6000元、18000元、60000元三个等级的入会费分别成为该组织的黄金会员、白金会员和钻石会员。

会员入会需由上线会员推荐,并在域名为www.zsszvip.com的网站进行注册,按照“三轨制”伞形结构对新入会会员安排点位。注册成为会员后,会员便具有发展下线的资格,同时获得中杉公司发行的“中央币”。为激励会员不断发展新人加入,中杉公司设置了高额的动态奖励和静态奖励,其中动态奖励包括:推荐奖,领导奖,管理奖,复投奖等;静态奖励为“中央币”升值带来的获利。

“中央币”没有实际价值,“中央币”的价格都是中杉公司通过后台控制,会员通过静态奖励无法获利。

63、五行币

2015年5月份,严某、丁某经推荐,向宁夏云数贸贸易有限公司交纳加盟费三万元并取得该公司授权,后两人在贺兰县注册成立宁夏云数贸贸易有限公司贺兰县日用百货分公司。

随后两人以云数贸贺兰分公司为依托,要求参加者缴纳会费2000元至12000元不等以取得云数贸会员资格,以加盟实体店的方式取得销售”云数贸”产品资格,并以高额回报为幌子诱骗加盟者投资”云数贸”网络平台中”云数贸建设盘”、”云数贸股东盘”、”云数贸国际股东盘”等股权,并要求参加者以继续发展他人加入的方式获利,参加者以”太阳线”形式组成层级,还以对碰奖、层碰奖等方式获利。

截止2017年6月,两人先后直接或间接发展三十余名下线。严某从中非法获利6600元,丁某从中非法获利6000元。值得注意的是,“五行币”仅为“五化联盟”传销组织中的方式之一。

64、汇爱币

2011年6月,张某加入亮碧思集团(香港)有限公司传销组织汇爱团队。该组织以推销精油、化妆品、红酒等产品为名,要求参加者缴纳费用和购买商品获得加入资格,并以获取发展下线和人员的资格,然后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

该传销组织按照购货量将参加者从下至上顺序分为经销商20%(享8折购货优惠)、爵士29%(享7.1折购货优惠)、伯爵38%(享6.2折购货优惠)、侯爵41%(享5.9折购货优惠)、公爵42%(享5.8折购货优惠)、勋爵42%(享5.8折购货优惠)、尊爵42%(享5.8折购货优惠)七个层级,不同层级的介绍人发展一名下线人员可获得5000元港币的介绍费,并可从被介绍人购买商品的数量中返还不同比例的提成,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

截止2013年12月,该传销组织人数在30人以上且层级在3级以上。

65、航海币

2016年6月,邱和平通过被告人李权恒、闫新让、屈红玲的介绍,将“藏宝网”平台系统引入四川,该平台的模式是通过虚拟股拆分和发展下线来获取利润。

被邱和平加入平台成为会员后,为谋取非法利益,于2017年初通过微信等互联网渠道对外大肆宣传“藏宝网”平台,并直接发展了被告人任玉琼为骨干下线,并通过微信和面对面讲课等传播手段,在邛崃市,层级达43余层,他们在群内转发“藏宝网”平台的规则、方法、业绩等宣传资料,诱使更多的群成员加入平台,以推销“航海币”等虚拟货币为名,要求参加者以购买方式获得加入资格,组成多个层级,并以其直接或间接发展的下线人员数量作为返利依据,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下线参加,

截止2017年4月,李权恒直接和间接发展428名下线;闫新让直接和间接发展428名下线;屈红玲直接和间接发展285名下线;邱和平直接和间接发展74名下线;任玉琼直接和间接发展67名下线。

66、禹澳币

2017年10月,郑某、勾某、张某等9人,以“区块链”为噱头,在互联网搭建“消费时代DBTC”网络交易平台,虚构“禹澳币”等所谓虚拟货币作为交易产品,利用微信和网络公众号向社会不特定人群推送,以高额收益为诱饵,招揽群众注册成为会员、缴纳资金。

一方面,其号称“会员投资虚拟货币后,可持币生息、储量增值、复利倍增(日结),持币量100枚至1万枚,每天生1%至3%”的利息。

另一方面,其设置两种计酬奖励模式,引诱会员发展下线:一是对10个层级、148人组成的“销售团队”许诺“团队业绩奖”,鼓励销售虚拟货币;二是设置“分享收益奖”,实行28级分层管理,鼓励会员发展下线并相互交割所持的虚拟货币,平台不予退币和返还本金。

郑某为扩大影响,采取多种方式包装、宣传,如高薪聘请外籍男子做旗下公司的董事长,将自己打造成具有外资背景的“高科技跨国企业”,并先后到国内外多地召开推介会。通过上述方式,该团伙在3月28日至4月15日案发不到20天的时间内就非法敛财8600余万元。

67、云鼎云币

2016年,云鼎云币在国内开始大肆宣传,身称拥有全球第一家欧盟颁发的电子货币发行牌照,由世界顶级经济学家团队组成。

然而其激励途径跟传销并无区别,并被列入2017年央视公布的350个资金传销组织名单

【独家】币圈骗局(下):揭秘100个传销币事件详情始末

68、亚欧币

2016年,亚欧币宣称要打造中国虚拟数字货币第一品牌。为了吸引更多的人参与购买“亚欧币”,跨亚欧公司设置了一个“分享收入”,也就是说,拉人头参与投资“亚欧币”,就能够获得返利分成,而当拉来的人投入的数额足够大,就可以成为代理,享受不同级别的返利。

此外,为了吸引投资者,在微信群中,跨亚欧公司老板也成为能够出入联合国的人物。被批捕之后,跨亚欧公司的董事长夏某荣坦承自己并没有出入这样的场合。

就是在这些包装之下,短短一年的时间,“亚欧币”吸引了4万多名参与者,吸收资金达到40多亿元。在涉案的40多亿元中,有约10亿元用于会员高额返利,约27亿元用于会员提现。有超过3亿元被犯罪嫌疑人刘某和夏某荣等非法占有,而在警方收网时,跨亚欧公司已入不敷出。

69、珍宝币

2013年12月,周某加入美洲矿业公司(后更名为美国富豪集团)传销组织后,将该传销组织引入本市。

以购买美洲矿业公司生产的琥珀赠送积分(后更名为珍宝币),积分增值后可交易获利为由,发展至少6人下线人员交纳13000元、32500元、65000元人民币不等的“会员费”加入该传销组织。

截至2015年9月3日被查获时,该传销组织在临安发展的成员达100人以上,层级达14层以上,收取传销资金780余万元,周某通过“直推奖”、“碰碰奖”、“市场补贴”等名义个人非法获利10余万元。

70、雷达币

雷达系统自2014年7月发行,据称每月5%、年化高达60%—80%的高收益(日复利)。

 

为激励更多人参与其中,雷达系统引进推广算力机制,只要推广,就相当于银行的揽储,在不损害、不分配新朋友任何利益的情况下,每天为我们分红雷达币。目前国内已经有人通过团队累积和倍增,实现每日800余枚雷达币的增发。

71、CNC

2016年CNC横空出世,其宣传称CNC九星国际互助联盟是CNC一个全新的金融模式,互助金融+中期虚拟货币+商城和货币上市

九星互助传媒的互助额度为2000—20000元,一共分为九星,每位会员每天都将得到每天2%的互助金。每逢双日,会员有两次获得点击抽奖的机会,每次1000元的奖励。每经历一轮互助后,级别就会上升一星。

72、大唐币

不法分子在国内或国外注册成立空壳公司并设立网站,大肆宣传虚构某种“虚拟货币”的价值,捏造博彩、娱乐、医疗等实体项目,以多至百倍收益的“高额返利”为噱头,鼓励会员以开拓市场、与人共享等“拉人头”的方式赚取回报,不断吸纳会员会费达到敛财目的。

73、V宝

2014年7月,V宝(又作Vpal)上线后,组织者便开始大力宣传,称V宝是新一代虚拟货币,购买持有V宝后,便得到相应的算力,即可以获得相应的V宝币回报。

但想要得到更多的收益,必须要进行推广,即发展下线,将下线的钱包附在自己的钱包下面,便可得到相应的推广算力,获得更大的收益。

但与比特币等其他的虚拟货币不一样的是,V宝的最主要推广渠道并不在线上,而是走的是线下宣传;与比特币最早的玩家多为金融、IT业人士不同,V宝的受众一开始就多为企业主、个体商户等中年人,在江浙地区尤盛。

在高峰时期,V宝每天的交易资金量都在3亿元以上,截止案发V宝卷入的玩家人数多达10万之众。

74、BBT

2015年BBT出现时自称虚拟货币理财项目,宣称只要投资800元就能永久受益。

BBT金币的宣传资料显示,它的收益模式主要有两种:静态收益和动态收益。

静态收益是指造币机的生产收益。一台造币机每天产8个币,其中65%即5.2个币累积到100个可以兑现成人民币(1币=1¥),35%即2.8个称金种子(与币一对一兑换),累积到800个可以自动购买一台造币机,这样每天能生产更多的金币。每一台造币机的产能是1600个币,也就是运行200天就报销了。粗略估算,静态收益的年化超过了26%。

动态收益是指推荐会员拿“奖金”,直接推荐会员奖100币,外加10代内产能收益10%,规则是推荐1人拿1代,推荐2人拿2代,以此类推10人拿10代,一天10000币封顶!这是典型的传销手法——拉人头拿收益。

75、华强币

2015年3月间,张春普与张陆洋、赵运等人,在北京东城区银河SOHO大厦A座10623、10625室,宣传”华强币”项目。

张春普以股权众筹为名,与参加者签订协议,要求参加者缴纳1万元以获取股东资格,并要求参加者继续发展下线,以发展下线的人员数量及层级作为返利依据。

截至2015年5月案发前,参加股权众筹的人员数量达490余人,且已形成3个以上层级,缴纳传销资金累计达人民币490余万元。

76、CB虚构货币

2015年4月,甘某乙、岳某伙同崔展嘉等人,利用崔展嘉为CB国际(香港)财团和亚投行国际(香港)财团董事长的身份,设立了珠海市展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并在未取得有关部门批准吸收资金的情况下,推出“CB全球创富方案”,具体是以CB虚构货币,按客户投资1000美元为一星会员、投资3000美元为二星会员、投资5000美元为三星会员、投资10000美元为四星会员、投资20000美元为皇冠会员。

承诺客户投资后从星期一到星期五每1天可以得到投资额1%的投资回报,且会员介绍、发展客户投资可以得到客户投资金额的10%为介绍费,采取开推介会、播放宣传片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广泛宣传,吸引大量群众投资成为该公司的会员。

77、盛乐虚拟币

盛乐投资有限公司(下称盛乐公司)在中国无工商注册登记,其所销售的“盛乐原始股”未经中国证监会核准。

会员通过登录虚假盛乐公司网页“cn.shengle.cn”注册会员帐号申请入会,会员分为四个等级,分别是一星级至四星级,会费为500美元、1000美元、2000美元、4000美元,美元换算人民币汇率为1:7,会员注册会员帐号后,所缴纳现金以虚拟电子币形式显示在盛乐公司网页并用于股票交易(1美元换算为1个电子币)。

盛乐公司会员发展采用双轨制,即按盛乐公司规定,每个会员作为一个原点,每个原点只能发展两条线(左区、右区),然后以金字塔的形式不断复制下线。其中规定上线介绍发展下线,其直接上线获得所推荐下线会员缴纳会费的40%-50%的推荐奖,见点奖和所谓的公司股票赠送等奖励,鼓励会员拉人头、建网点,以额外的报单提成(3%)作奖励。

78、摩根币

JPMCOIN摩根币诞生于2014年11月1日,全球同步运行。是一种无需中央机构,交易转账方不依赖信任机制的点对点电子货币。

收益模式,大约为以下两种:静态收益,来源于所谓的“云矿机”虚拟机器,投资者投入1000元可购买一台虚拟机器(即一个账号),一台云矿机的寿命为200天。这台虚拟机器到手后,每天可产生10个摩根币,每个摩根币价值1元。其中的6.5个摩根币可以提现,另外的3.5个进入账户中。账户中攒够1000个摩根币就可以购买云矿机或者交易给别的投资者。

动态收益是每推荐第一名玩家,可拿一代玩家每日产能的10%,推荐第二名玩家,可拿二代玩家每日产能的10%,以此类推,推荐10人,可拿10代会员每日产能的10%,10000封顶,也就是所谓的日进万金。

79、贝塔币

“摩根币”被举报为传销币后,2015年11月15日,Jpmcoin摩根币系统正式更名成Betacoin贝塔币,并进入中国虚拟货币市场。

经营模式仍与摩根币类似,利用微信朋友圈进行欺诈,大都从亲戚朋友入手,宣传高回报、发鸡汤文,编织发财致富梦,打着虚拟货币和静态受益的幌子,主要目的就是拉人头加入,吸引大量群众成为贝塔币的会员。

80、世通元

2012年年底,叶影彤经介绍加入“IPC国际集团”网络传销,随后发展了贵港市覃塘区三里镇的谢某为下线。

2012年年底开始,谢某1以推销“IPC国际集团”B计划、珠宝计划项目为名,投资“世通元”等虚拟货币,以只要入股18870元或16900元后即可每月获得高额分红为诱饵,在覃塘区大力发展他人加入“IPC国际集团”网络传销,并以直接推荐一人加入可获得960元提成,推荐人再推荐他人加入可获得16元的领导奖作为计酬依据,形成上下线层级关系。

2014年9月份,谢某在覃塘区直接或间接发展多人参与了“IPC国际集团”网络传销,同时转移大量的传销资金。至案发时止,叶影彤发展的直接或间接下线累计超过三十人且层级在三级以上。

81、GSM

聚宝金融集团(英文简称:GSM)在2015年4月横空出世,自称注册于巴拿马、总部设在芝加哥,海外注册资本高达10亿美元的大型外汇投资企业,并且获得了澳大利亚证券投资委员会(ASIC)的金融服务牌照。

其承诺的回报率极其高,仅以最低投资额2000美元为例,投资者在18个月内,可以获得每个月8%的回报,发展下线可以获得另外8%的提成,每月再获得至少5%的交易利率回报,而等级越高,回报率也会越高。如果投资额为第三等级的10000美元,在18个月后,其回报率达到了600%。

但仅仅在一年后,“聚宝金融”人间蒸发,其涉及的金额达到400亿元。

82、20世纪福克斯

这个传销案是典型的假借国外公司之名,忽悠国内投资者。

2014年12月9日,互联网上有一家自称为“20世纪福克斯环球影业投资集团”的公司,面向社会发行一种“影视文化资产包”,对外宣称这是一种文化艺术品的金融衍生品,是基金和股票的结合体,投资者可通过投资影视作品资产包来获取增值分红收益。

其经营模式为:通过给予分层提成2%、5%的传销模式来拉人头,资产包设定为3个级别,3000美元、10000美元、50000美元,相对应人民币大约为2万元,6.5万元,32.5万,投资期限设定为100天,200天,一年,相对应收益分别为17%,50%,100%,

为增加可行度,他们还为每名投资人办理了一个影业投资专用U盾,在该公司网页上即可查询自己个人的收益情况,历时一年,大约有四五百人上当受骗,涉案资金达3000万元以上。

83、YTC

YTC来源于马来西亚,其自称隶属BCM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公司的名字叫BCM(BLUE CHIP MARKET意即蓝筹股市场),其母公司是香港银泰金融控股集团。

【独家】币圈骗局(下):揭秘100个传销币事件详情始末

其宣传称有应用商城,有电子钱包,点对点交易,平台跟挖矿系统互转,挖矿达到一定数量上源币网(已对接)注册免费赠送矿机一台,直接分享会员获5%的算力分红(推荐微型矿机者直接分享获2%)

但本质还是主靠动态收益的“拉人头”传销模式,具体如下:

【独家】币圈骗局(下):揭秘100个传销币事件详情始末

84、万福币

这也是一起传销团队多次作案的事件。

2014年,美籍华人刘某创办美国未来城,总部设在美国洛杉矶。该公司通过互联网销售虚拟数字货币为名,专门针对华人进行传销诈骗活动。

2014年4月,刘某、裴某、闫某等三人以销售虚拟数字货币“网络黄金”为名进行网络传销活动,在中国大陆发展会员几十万人;

2015年8月,三人因利益分配不均分道扬镳后,刘某又和重庆人冉启均合作在中国大陆地区开展美国未来城虚拟数字货币“天合积分”传销活动。

2016年3月5日,刘某又启动虚拟数字货币“万福币”传销项目,截止至2016年4月27日公安机关查获为止,不到两个月时间,该传销项目就吸纳会员13万余人,疯狂收取传销资金近20亿人民币。

85、易币

易币的始作俑者是俞某某及其“浙江物联”科技有限公司。

2016年3月22日,他们专门成立浙江国富易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做市场推广。公司均设在永康总部中心,以假借上市公司为支撑。其对外宣传,中国网超项目是经过全国电子商务应用人才培训工程办公室的授权,是一项受中央五部委委托的民生工程,“易币”是中国自行创立的第一种数字货币。

“易币”所谓的收益主要有两种,一种是静态收益,即公开承诺“易币”只涨不跌,每天增值1.5%,每周释放5%的“易币”。另一种是动态受益,主要是指推荐他人加入,就可以按照投资额计算获得直推奖10%、级差奖10%至80%、平级奖0.5%至1%的奖励。

86、龙币

龙币(简称:DT)是由DragonEx发行的一种基于以太坊ERC20标准的代币,每一枚在平台存放的龙币均享有项目分红权。

其经营方式与大多传销币类似,分静态和动态收益结合,具体如下:

【独家】币圈骗局(下):揭秘100个传销币事件详情始末

87、中天币

2017年2月,刘元君伙同李俊易、丁海波、李祥华等10人,在互联网上开辟网站,组织团队通过线上、线下推广“兴中天互助平台”方式发展会员,以“投资返利、拉人返利”的形式,在全国范围内大肆开展传销活动。

经营方式主要有4种:一是以“慈善”“互助”“精准扶贫”为噱头进行虚假宣传,采取“拉人头”的方式发展会员,从事传销活动;

二是以要求会员购买激活码、中天币为主要获利手段,参与会员通过本金返息及获得推荐奖励获利;

三是所谓的“官方网站”公司注册地及网站主服务器均在境外,并经常更换网址,一般很难追踪定位;

四是伪造公司信息,主打养生食品概念产品,以高额返利为诱饵,利用多种渠道,急速扩张会员数量。

截止2017年7月,该案涉及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及港澳台地区,涉及群众18万人,涉案金额82.7亿元。

88、DGC共享币

一个包装的高大上的传销币项目,谎称来自韩国,是韩国皇室的后人操盘的,还跟三星公司有关联,2016年大肆通过微信进行宣传,高利率的诱惑欺骗不少中老年人入局。

89、海纳币

2015年一家名为广东省财富海纳(集团)的虚拟货币正开始起盘,该公司宣称其旗下有多家分公司,可谓实力雄厚。而该项目是一个新的理财平台,是一个没有输家的真正财富创造平台。其收益也分为静态收益和动态收益两种。

静态收益为投资600元到60000元不等,级别分为菜鸟、屌丝、白领、土豪、企业家五个级别,投资越多则级别越高,回报也越多。

动态收入是其亮点,按级别不同每发展一个下线会得到不同比例的推荐奖。随着人数的叠加,还会有合作奖、共赢奖等你来拿。

90、赫尔币

“赫尔币”原本是英国赫尔市推出的一种虚拟数字货币,但是它没有进入中国。国内的“赫尔币”其实是一场网络传销骗局。

此类虚拟货币的收益模式,一般都分为静态收益和动态收益。所谓静态收益就是虚拟货币自身不断升值所带来的收益。

“赫尔币”的动态收益,除了推广的所谓10%“直推奖”,还有根据投资者每一次“报单”,也就是每一笔投资金额的大小,进行抽成的1%到3%的报单奖。具体来说,一万元可以抽成1%,三万抽成2%,五万抽成3%。

91、黑石币

2014年,黑石币假借美国黑石集团之名,自称是发行的第一枚网络虚拟货币,2015年11月底进入中国市场。

其经营模式如下,静态收益:500元一台云矿机,每天产20个金币(一个金币等于1块钱人民币),其中8个称金种子是自动复投的,累积到500个时,系统又自动增加一台云矿机那就有2台云矿机,2台每天分红40个币,以此类推。

动态收益是最大收入来源,每推荐一个人,系统就奖励150金币。推荐第一名玩家,可拿一代玩家每日产能的10%,推荐第二名玩家,可拿二代玩家每日产能的10%;以此类推,推荐10人,可拿1-5代会员每日产能的10%,5-10代会员每日产能的5%

92、开普币

开普币最早出现在2015年7月,1开普币兑0.73美分。短短半年时间上涨了146倍。自称在全球40多个国家同步推广和交易,并保证在未来的几年,开普币预计上涨几百乃至几千倍。

然后,在2017年开普币即被列入央视资金传销组织名单中。

93、开元币

开元币OGC最早出现在2016年,自称开创了虚拟货币的新纪元,凭借着先进的区块链技术,每次交易都能生成新的模块,比比特币更安全,防盗性能绝对一流。

但在2017年开元币也被列入央视资金传销组织名单中,目前未能从公开资料查找到具体经营细节。但中国裁判文书网的多则刑事判决书中有提到:原参与过“开元币”传销模式的成员,后有多数人模仿成立了“恒星币”交易网站,在更名之后,继续采用静态、动态的形式获取非法资金来源。

94、可汗币

可汗币自2015年起开始大肆宣传,据称来自韩国,英文名为khancoin。由韩国虚拟货币交易所所长赵贤夏研发,公司承诺在一年内可以增长80到100倍,五年1000倍左右。

经营模式依旧是静态和动态收益结合,充值1000美元给8020元的可汗币,3000美元给24560元的可汗币;每拉进一位新成员就奖励10%,总共分为7个级别,拉进的人越多,赚取的钱越多。

95、贝格邦BGB

美国贝格邦(BGB)股权证券私募集团,据称是众筹股权+虚拟币+商城颠覆马云,比尔盖茨,巴菲特的新模式,发行400万原始币,其中0.5元一个,投入最低1000元,最高3万元,日息最高1.5%

96、麦格币

2016年1月,徐怀在国内发起投资虚拟货币“麦格币”,依托HTTP://AUGOLDCAPITAL.NET网站,要求他人购买500、3000、10000不等的麦格币(开盘时每麦格币3元人民币)租赁其“矿机”获得加入资格,成为小矿机、中矿机、大矿机会员并取得该平台网站的会员账号,获得静态收益的同时取得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

而后按照每名会员名下排列两个下线为其左右两个区的方式组成双轨制团队,由推荐人为被推荐人在自己的下线安排位置,形成上下层级关系,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数量及缴费金额作为返利依据,以投资即有高额回报等宣传口号为诱饵,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并骗取财物,扰乱社会经济秩序。

2016年9月案发,该会员网站注册会员共43132人次,层级在三层以上,其中小矿机会员20360个,中矿机会员7562个,大矿机会员15210个。徐怀利用传销骨干的银行卡为其收取会员缴纳的传销资金达2亿元。

97、ITB

“艾特贝”(ITB)网络传销网站于2014年2月28日在互联网上正式开盘营业。

根据“艾特贝”网站相关的升级规定,通过该网站提供的财付通账号交纳相应的会员费,升级为“艾特贝”的星级股东(会员),成为一星、二星、三星、四星、五星、六星、七星股东;每个级别会员须交纳的会员费分别为:200、800、200、6000、12000、21000、30000元;星级会员需要再升级的时候,可以补差价升级到自己想要的星级会员;星级会员交纳的会员费,200元为一单,获得红利积分2个。

按照七个不同级别,分别按10%、15%、20%、25%、30%、35%、40%获得“艾特贝”公司的电子币,剩余的会员费按照公司的奖励计划回馈给会员作为奖励。

98、ROC

2013年8月,姚某某经介绍加入“ROC亿万富豪俱乐部”,成为该网站的注册会员。

该网站宣称“ROC”成立于2006年,总部位于瑞士,由19位亿万富豪组成,投资赛车、石油、金融期货等诸多行业,所获得的大部分收益通过财富分交易系统拉升财富分价值回馈给会员。

网络俱乐部要求加入者一次性缴纳人民币7000元、21000元、56000元分别获得金卡、铂金卡、钻石卡会员资格,会员通过每天点击“ROC”网站抽奖(中奖率为100%),奖金为投入资金的1%,连续抽奖50天并获得相应数额的电子币,剩余50%的注册资金网站系统自动将其作为内部股配送给会员(宣称每年最低升值2倍)。

另外注册会员通过介绍新会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层级关系,并根据下线缴纳的费用、发展的人数可获得相应的直推奖(10%)、拓展奖(10%)、见点奖(1%)等奖励,其发展会员所获返利以“电子币”形式累加于会员账户中。

99、SMI

2007年5月,新加坡籍华人黄彦清成立SMI投资理财科技网络公司(网址www.smicap.com)。2012年12月更名为“Finnciti游戏网站”(中文名称:城市建设模拟游戏网站,网址www.finnciti.com)。

“FCT”公司及其网络平台无任何实体经营活动,以“投资理财”、“网络游戏”、“扶平”、“养老”、“共同富裕”等口号向公众宣传,以设置各种奖励为诱饵,在我国境内通过网络宣传、讲课、介绍等方式不断发展下线,要求新会员加入必须经老会员推荐,并通过老会员缴纳资金购买PIN码才能注册,并按照每一名会员的下线分两区,且两区要保持平衡的固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间接成为上下线关系,以发展下线可获得8%奖励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钱财,并通过出售电子积分EP的方式获利。

该传销组织注册户口(ID号)分为六个级别,分别为100、200、500、1000、2000、5000美元,会员根据购买不同级别的户口,获得相应的“机器人”,系统设定直推奖、平衡奖(对碰奖)、领导奖、永久分红奖等形式,将提成自动分发给会员。

100、MMM

2015年5月,黎某加入MMM金融互助平台,通过微信对MMM金融互助平台进行宣传,以先帮助他人,再获得他人的帮助作为幌子,引诱他人加入MMM金融互助平台,成为MMM金融互助平台成员。

MMM金融互助平台以黎某所发展的成员的投资额的10%作为推荐奖,以黎某所发展的成员的投资额的5%作为管理奖。截止2016年8月,仅黎某组织内部参与传销活动人员达30多人且层级在三级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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