域名频道资讯站
我们一直在努力制造惊吓

转发照片的错误示范|盘点图片侵权的五大误区

转发照片的错误示范|盘点图片侵权的五大误区


图片侵权是著作权侵权的又一个重灾区,现在裁判文书网收录的与图片侵权有关的案件,已有上万件。所谓图片并不是著作权法上的作品类型,其主要包括照片(摄影作品);设计图、动漫形象、自主设计的表情包(美术作品)等等。为方便理解,本文所讨论的图片,以照片为主。今天我们就来归纳有关图片侵权的五大误区:



1


我不是商业用途或者以盈利为目的就没事


我国著作权法规定了十二种合理使用的情形(另外还有法定许可,较少,本文不展开),通常情况下作品在合理范围内的使用,是不会构成侵权的。但在使用图片事先自我诊断时,不建议大家简单以是否商用来决定能不能使用,理由有二:


1、“商用”本身的界限难以把握。

现在图片侵权最常出现的情形主要有网页宣传、网店介绍、海报、画报、公众号配图、微博配图等等;在网络以外,图片侵权形式在出版的图书、杂志里也时有发生。判断是否商用,在司法实践中是以公众思维进行判断的,但因为认知偏差,有时候在是否商用的问题上,法院都要进行大篇幅论证。


2、署名问题容易被忽略。

我国著作权法用列举的方式规定了多种合理使用方式,该规定通常情况下也被认为是合理使用与商业性使用、不侵权与侵权之间的区别,图片也是如此。但应当注意,合理使用有限制,合理使用在著作权法的规定是“在下列情况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权利”。所以结论是,即便是合理使用,即便作者说了可以免费商用,也要记得署名,否则可能会惹上麻烦。实践中署名困难重重,后文再讲。


关于是否商用的判断,下面放一个案例给大家感受一下:

著作权人在

本文章素材来自互联网

赞(0)
分享到: 更多 (0)

中国专业的网站域名及网站空间提供商

买域名买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