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切都归结为“机动卡车”,加州法律将其定义为“主要用于运输财产的设计,使用或维护的机动车”。重量小于10001磅的运输车辆包含在此定义中,这是目前禁止进行自动驾驶测试或部署的车辆一部分。对加利福尼亚州法律的拟议修改将会扭转局面并清除这些自动驾驶车辆在公共道路上测试的障碍。
然而,在任何事情发生之前,必须允许公众对拟议的法律变更发表评论。公众意见征询期现已开放,人们将能够在5月27日之前向DMV提交书面意见。随后,DMV将于5月30日在萨克拉门托举行公开听证会,公民可以亲自提交意见。
DMV指出,目前有61家制造商在加州道路上测试带有测试驾驶员的自动驾驶汽车。如果一家公司想要放弃安全驾驶员并以无人驾驶的方式运营,它必须在加利福尼亚州的自动驾驶汽车测试计划中获得特别许可。到目前为止,Waymo是唯一一家获得加州无人驾驶车辆测试许可证的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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