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规则仅适用于重量小于10001磅的自动驾驶汽车。这意味着只有1级和2级卡车 – 包括小型货车、皮卡车、多用途货车和Step Van厢式货车 – 可以根据拟议规则获得测试许可。3至8级的所有车辆 – 包括walk-in delivery 卡车,半挂卡车,公共汽车和重型施工车辆 – 在此许可证制度下是不允许的。
加利福尼亚州是自动驾驶汽车测试的“温床”,因此多家汽车制造商需要对该州对这些测试规则做出的改变迅速回应。这些公司包括通用汽车公司、Alphabet旗下的Waymo公司和Uber公司等公司,这些公司正在开发供公众使用的自动驾驶汽车车队。加州官员表示,目前有62家公司获准,678辆自动驾驶汽车获得DMV许可。Waymo是唯一一家获准在公路上测试无人驾驶车辆的公司。
这条拟议的规则似乎是向最终允许在公共道路上测试配备自动驾驶功能的8级重型半卡车的一小步。Waymo一直在亚特兰大测试其自动驾驶拖拉机拖车。其他公司,如戴姆勒和TuSimple,也在努力开发一款完全无人驾驶的卡车。
目前,DMV的新规则似乎为那些正在测试小型运输车辆的公司打开了大门,比如Nuro、Udelv和福特 – 尽管这些公司已经被允许进入该州的主要自动驾驶车辆测试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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