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安全管理类App情况
二、网络借贷类App情况
三、工作要求
针对检测发现的问题,相关App运营者应当于本通报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整改,并将整改情况报我办,逾期未完成整改的我办将依法予以处置。
联系电话:010-55635853
电子邮箱:Appzhili@cac.gov.cn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2021年5月10日
本文素材来自互联网
一、安全管理类App情况
二、网络借贷类App情况
三、工作要求
针对检测发现的问题,相关App运营者应当于本通报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整改,并将整改情况报我办,逾期未完成整改的我办将依法予以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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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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