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ia TheVerge)
根据 1992 年的《有线电视法案》,其允许地方监管机构对只有一家有线电视服务提供商的市场价格进行监管,以防止企业利用垄断优势来设定不公平的高费率。
不过当有新的竞争企业到来时,有线电视服务提供商可以提出请愿,以撤销这方面的限制。
作为美国第二大有线电视服务提供商,Charter 希望在马萨诸塞州和夏威夷的一小部分地区提出限价豁免。
但被它视作竞争对手的,并不是传统的有线电视服务提供商,而是新兴的流媒体服务,比如上文提到的 AT&T TV Now 。
Charter 认为,AT&T 的流媒体服务,与该公司的宽带产品相结合,足以取代传统的有线电视,这导致 Charter 在某些地区的垄断地位下降。
尽管马萨诸塞州和夏威夷州政府都对 Charter 的观点表示了反对,但 FCC 方面最终还是同意了这家有线电视服务提供商的解除限价申请。
换言之,FCC 的做法,为大型有线电视公司抬升价格一事,铺平了在行政措施上变得合理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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