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显示,中星18 号卫星项目为民用卫星项目,总投资额为151,758.65 万元,根据中星 18 号卫星采购合同的相关约定,中星 18 号卫星的所有权及风险自发射时点起转移至公司。
据介绍,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首席承保中星18 号卫星项目并出具保单,保额可覆盖项目投资额。对中星 18 号卫星发射过程中由本公司承担的损失,可根据故障调查情况,依照保险合同条款申请保险赔付。
公告称,公司目前运营管理着16 颗商用通信广播卫星,中星18号卫星的当前状况不会影响公司目前的在轨卫星运营和日常业务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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